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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day昨天做了奇怪的夢。 夢到我租了別處的房子,押金也付了,租約也簽了,卻忘了將這邊的房子退回去。於是在夢裡揪心得很,我計較盤算了半日也得不出個解決的法子,只好惶惶地從家裡出來,卻莫名其妙撞進一個集市,就像動畫版的《倩女幽魂》裡那樣子,又頗似萬聖節,都是人披著面具在扮神作鬼。身邊的朋友指著一旁的攤子說:要有熟人當權才可以去扮鬼怪精靈,普通人只能做傀儡娃娃或者動物怪獸。我順著她指的方向看就見到一個一直在微笑的娃娃。然後就驚醒了。 因為是清晨夢,醒來之後夢裡的細節倒還一一記得,而期間惶惶惴惴的心情也似幻似真。把我難得早起的清晨遮掩得有點惆悵。 我罕少做夢,所以以前一陣狂熱地追逐易學的時候感興趣的只有哲學和風水的部分,對於解夢是一竅不通。至於弗洛伊德那套萬變不離其性的解讀方式我是一貫不認同的。本我,自我,超我,不管是哪個我都好,人類的動物性不應該說被壓抑住了,只是消退了而已。那自然有退潮得較為徹底,興許再也不見後浪滾前浪的人性,不可能夢到蛇也是要做愛,夢到溺水也是要性交,夢到上吊也是要交配,跟剛剛被趕出伊甸園的情景似的。 而我明天就要提著行裝出發了,所以對於昨天這個夢我有點耿耿於懷。 BTW:巴黎冷得人撐不住想嘆氣,等回來以後假如還有時間我要去一趟vichy泡溫泉,洗一洗這整個夏天積攢下來的霉味,把浸到骨頭裡那點濕氣就揮發出來。 出門必備的....排名不分先後 今天下午去entretian,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我的實習就算搞掂了。這樣一來不僅來同時兼讀一個學問的計劃要擱置,可能連看書和電影的時間都需要壓縮。我雖然是個懶人,卻喜歡忙碌的生活。忙碌而窮苦的時候,人就會停止思考,仔細去聽肌肉的尖叫肚子的餓號....而無思則無怖。老媽拒絕我窮苦,甚至想阻止我忙碌,殊不知這兩條才是通往凡塵的捷徑。 我說自己人生順遂的時候就會有兒時的夥伴發笑,他們說我的忍耐力簡直是一個黑洞——不是肉體,是精神上的,才會對來路全無痛悔,對前途無所憂懼。決定要出發就不會擔心結果。 在《康熙來了》重新見到久未露面的范曉萱。她出道的時候我還很小,只是覺得這是個很甜的女生,有一雙非常漂亮的眼睛,會吹長笛,基於世俗心的仰望。直到她宣佈放棄世人艷羨的一切,在人人都會學舌說“要出名,要趁早啊”的時候,從零開始出發去追隨她的夢想。直到那個時候,雖然對音樂一竅不通,但對她終於生出一種發於自我的敬佩。 而夢想並不是那麼好追的。玩band的小萱萱,喜歡刺青的小魔女,在節目上說如果這張再失敗的話就只好放棄夢想,就像當初執起它一樣,想必是下了很大的決心。 很多人預言說她會痛悔,會懷戀她曾經擁有過的東西。她原是一班姐妹淘中生得最美的一個(至少在我看來),也是最有才華的一個,原本應該是她嫁入豪門,原本應該是她牽著一個做偶像的男友,原本應該是她一年一張地發片,穿得美美地去參加金曲獎。那些人以為但凡他們渴望企盼的,也必是人人企望渴盼的。如果生命在別人的眼中熠熠發光就會成為空中的星辰讓人仰望,便是值得。 如果我在國內,大概會去買一張她的新專輯,哪怕是放在家裡蒙塵也好,至少知道這個世界有還有人可以去擁有自己的天空,世界會變得比較美好。 Tears in heaven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you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Be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Would you hold my hand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you help me stand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ll find my way through night and day, Because I know I just can't stand here in heaven. Time can bring you down, Time can bend your knees, Time can break your heart. Have you begging please, Begging please. Beyond the door there's peace I'm sure And I know there'll be no more tears in heaven.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Would you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Be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收拾行裝的時候突然想起這首歌,我還是喜歡這個童聲版本的,像是寧靜的夜晚.... 蛋陳昇大哥上大小愛吃(這一期讓我特別相念中國美食),說洋蔥是人類的好朋友,因為是好朋友,所以人類才特別喜歡吃它。所以蛋就應該是我的好朋友,我那個學過營養學的老媽堅持雞蛋,酸奶和蜂蜜是兒童少女女青年中年女人老女人必不可少的伴侶。每天一匙蜂蜜,兩個雞蛋,一瓶酸奶是我的....以陳大哥的邏輯的話...親密愛人。 一年前我還是個只吃水煮蛋的傢伙,一方面是我對於水煮和清蒸的東西情有獨鍾(老媽的解釋是因為本身的油脂就很豐厚,所以才會對油膩的東西特別抵觸),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根本是個連炒雞蛋都不會的廚房殘障人士。 但是正如Ratatouille裡說的,everyone can cook(話說這是一部非常勵志得很隱秘的動畫片),在被放逐的這麼多年裡,我漸漸學會了蕃茄炒蛋(簡單但是營養豐富,而且夠酸,我大愛的一道菜),蒸蛋,荷包蛋....前兩天還從陶叔叔那裡學會了做燉蛋,我發覺廚房也不是那麼可怕的地方,但重要的是——仍然要避免油煙。 老媽打電話來,關心的只有三件事,一是天氣轉冷記得多加衣,二是年事已高快搞掂個男人,三是人在國外千萬不要發胖。估計我高中那幾年的體重給她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陰影。 今年是個古怪的涼夏,夜晚還裹著濕冷的寒意。不會倒人胃口的季節,但同時也很適合做我最喜歡的運動——豁出老命式的長跑(我跑步的速度已經失去節制了,今天小腿持續抽筋中)。所以直到現在為止,我的仍然維持在如果用國際健康公式計算得出的結果是“健康偏瘦”,平時客氣的人會勉強說“一點也不胖”,但一站到秤上旁邊的人會捂著嘴滾圓了眼睛驚呼“你把那麼多肉藏到哪裡去了”...這樣的狀態。我一生之中大概是沒有機會看到自己瘦骨嶙峋會是怎樣的尊容了。只好用老橋安慰自己說,視覺效果比實際的重量要緊。 老媽不想讓我工作,尤其不放心我出遠門,不安心我一個人。古怪的老媽。所以我都是把行囊收拾好了,才回頭輕淺淺地說“我要走了”。沒良心的孩子。這次也是一樣,事情都安排好了,才打電話告訴她說我要離開巴黎十幾天。老媽說我總是把這種事情說得好像下樓買個冰淇淋一樣。她心裡流躥過的各種危險阻難,我總是擺擺手說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不管是微笑還是皺眉,命運的鳥屎要是掉到你頭上,吃飯被噎死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 我常常覺得自己是個沿著生命長河慢慢行走的路人。看到花美就會停下來,覺得風好就會走失了方向。 很多家長期望自己的子女飛黃騰達,至少出人投地的時候,我的老媽會在電話那頭輕輕喟嘆著說,出人投地不是很累嗎(潛台詞大概是累成這樣最後還不就一樣是死)?平凡就好了,穩定的工作,普通的家庭,平安地變老。我想大約我剛出生的時候,她對於我期望是漂亮,在我讓她....應該說是絕望之後,她就慢慢放棄了其他的奢望吧,對自己的女兒除了平安和健康之外沒有別的要求。 所以每當她問我說胖了沒有的時候,我格外想家。 BBC P&P我找到了80年版的P&P,再次印證了有了網絡,一切下載皆有可能。但是馬克思爺爺教我們辯證的唯物主義,所以一件事有利時自然有弊。最近J.A的組群裡吵得最熱鬧的話題就是95版P&P和05版的對比,雙方的fans互相攻訐,也再次證明了論壇這種東西會讓人的智商及情商雙雙高空彈跳。一群人打字打得熱火朝天,說一些自己潛意識裡也未必相信的事,求得只是在文字上把對方踩下去,便覺得痛快了,全不管自己所說的是否事實。 本來拿一部電影和一部電視劇比較就是很奇怪的行徑。大家都知道這不是一個系統的,電視劇的投資小,拍攝週期短,外景少,整套劇集的時間較電影可以長出幾十倍。攝像機的使用和演員的表演要求也和電影不太一致。最特出的例子就是現在在台灣演了很多我也不知道是什麼語的長劇的陳昭榮同學,偶爾幾次在《霹靂火》(似乎是這個名字吧)裡欣賞到他咬牙切齒怒目圓睜的表演,實在很難讓人把他和蔡明亮手下那個悶騷至死的愛將聯繫在一起(台灣國片這兩年聽說世道很艱難,預算少得可憐,IMDB一群傻子還在為《色戒》的出品地一欄是應該寫“china”還是"Taiwan"做無謂的爭吵,國語片已經難到這種程度了,政治能不能就放過文藝一碼,一部好電影五十年後還會有人用和平的心態以公正的眼光去欣賞,而政治只不過是供後人篡改的談資笑料而已)。 再者說05版雖然也是BBC製作,但是卻散發著重重的美國味,很是讓我不喜。其衣服和當年好萊塢拍的掛羊頭賣狗肉40版一樣常常讓我產生“請問這是攝政時期的英國中產階級的著裝嗎?你欺負我外國人是吧....”。而其戲劇性的程度也相差無幾,所不同的只是40版是輕喜劇片,片中的演員多是有著豐富舞台表演經驗的英國籍演員(現在看起來是有些不習慣的,而且我還沒有愛屋及烏到會喜歡費雯麗的前夫的地位,不過似乎當年這種表演模式是主流,只好勉力欣賞一下),而05版則是浪漫愛情劇,演員的部分則是我總以為她是美國人的新版英倫玫瑰的個人show,如果要我說就是太瘦了,而且活潑過頭及近到Emma的程度了,Darcy先生遇到這麼overlively的小姐應該撒開兩條長腿頭也不回地跑掉才對(在那個年代這樣子經常性地笑得合不攏嘴是有點失教養吧)。而05版的舞會場景拍得還不如40版的高雅有序,總是叫我聯想到《路易十四的情婦》裡的巴黎小酒館裡會出現的場景....所以每次有人問,我都很肯定地回答——那部電影拍得很傻,空長了副好看的殼子,也就只有色澤鮮潤,音樂婉轉這兩點值得稱道。 所以要比較的話,我更傾向於05電影版 VS 40電影版,95電視版 VS 80電視版。 J.A的小說中,傲慢與偏見是比較適合拍成電視劇的。首先她的小說本來就不需要太多外景,出場人物也有限,以對話和社交場合為主,電視劇有限的預算並不會影響到出品的質量。其次,J.A引人入勝的部分並不是情節奇突,而是人物鮮活,語言輕敏。最後,由於其出身的時代背景,J.A在小說中宣揚的並不是“愛情至上”這種言情小說的宇宙核心。她強調的是理智與情感並存的關係,光有激情和衝動,或者僅有實際條件,在她看來都不足以促成全美的婚姻。雙方身份相當,個性相合,然後又互有好感,這是J.A心目中完美的兩性關係,這一點其實放在現代也是普適的,這也是她的小說能夠經久不衰的原因。 這種觀點在P&P中體現得十分明顯。故事中的幾段婚姻,Lydia和Weckham是出於lust,沒有實際條件依托,Charlotte和Collins是出於實際考量,沒有感情,Jane和Bingsley之間雖然既有愛情也有物質的保障,但他們兩個的個性太過相似,無法互補不足,互相扶持,所以才需要Elizabeth的果決和Darcy的判斷力在他們身邊以資補助,否則也很難說會永遠地幸福。 在P&P中,Darcy一共求過兩次婚。第一次求婚前,Darcy先跟自己掙扎過了,用感情戰勝了理性,他對Lizzy的愛慕之情終於壓下了他對她一家人的不屑之意,不過其中起關鍵性作用的還是Lizzy本人是得體有禮的淑女,他覺得她一人的優點可以抵過她一家人的缺點,所以才去求婚,這裡Darcy講了一番超級經典的名言(如果有哪一版的P&P敢把這段刪掉,我就給它打零分,還有一段不能改的是De Bough夫人末了去威嚇Lizzy的那一場唇槍舌戰):Miss Elizabeth. I have struggled in vain and can bear it no longer. These past months have been a torment. I came to Rosings with the single object of seeing you. I had to see you. I have fought against my better judgment, my family's expectation, the inferiority of your birth, my rank, all these things, and I'm willing to put them aside and ask you to end my agony. 我看中文版的時候還沒什麼感覺,看英文版的時候險險笑昏過去(大概是幽默感有隨著年齡見長),從來沒有見過人這麼心不甘情不願地用如此不浪漫甚至帶有侮辱性的話跟人求婚卻同時竟然又讓人覺得真摯熱切又誠懇,他既道出了自己用情之深,也說明了他用心之難,利害都陳述給對方了之後更難得是他還這麼自信滿滿的。而Lizzy此時的拒絕恰恰也是出於感情的考量。Lizzy是J.A心目中相對完美的女性,所以她不是很感情用事,她會基於現實的眼光來控制自己感情的投放,她一開始雖然對Weckham雖然心存好感,但從來沒有允許自己更進一步,因為她早知道他不是理想的結婚對象,所以她不會犯像Lydia一樣的錯誤。但同時,她跟那個時代大部分女性不同的是,她在婚姻中也要求相互的尊敬和愛慕,雖然從現實的角度來說,Darcy是很完美的結婚對象,可惜她當時對他的感情又阻止她做出和Charlotte相似的決定。 後來Darcy漸漸收回了這麼高高在上的態度,還默默地幫Lizzy擺平了她妹妹的私奔案,挽救了她們家的名譽。由於他在第一求婚後已經對他們兩的關係死了心(Lizzy當時的話也說得有夠狠的),所以他此時的舉動可以說是完全紳士的行徑。而Lizzy這時對他的感情雖然也潛滋暗長,但鑒于之前雙方放的話都太狠,而且自己家中又出了不光彩的事,所以也強自按下了自己的感情。這應該也算是自重的淑女的行為。直到後來De Bough夫人來攪局,才把最後一道牆給推倒。這就是J.A的style了——悶騷。她筆下的主人公罕少有激情的表現,但卻從始至終都充滿一種張力,而且讀者在最後有點cliché的婚禮描寫之後會自己在心裡OS加多一句“他們會永遠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95版之所以被人奉為經典(這兩個字不是空口無憑隨便戴的高帽子,IMDB上此片的評分是9.3啊...而且這也不是什麼冷門片子,當年風靡英語區,N多人投票,投了十年還有9.3,除了少部分攪局的之外,九成的人都投了十分,這幾乎是接近完美)因為其集聚了現實的基調和浪漫的情懷與一身。現實的調子來自於大部分忠實於原著的改編,還原歷史時期符合人物階級的衣著,為了迎合當時的審美需要而集體去增肥的女演員們(光是這種態度現在拍電視劇的同志們就比不了的,一個例子就是我國唐朝的楊貴妃這兩年越來越瘦,臉越來越尖,都可以去做super model了),為了貼近原著描寫而去染髮的Jennifer Ehle(該同學本來是金發的,順便推薦一下此同學演的Possession),而浪漫的和弦則來自於美麗的佈景,流暢的音樂,輕快的節奏和性感得掉渣的Colin Firth同學(我不是偏愛黑發黑眼睛的男人,只不過我自己是那種絕對不能專心於一件事的人,所以難免就執迷於專心認真的人,誰叫文學作家都喜歡把這型男人寫成黑頭髮的咧,所以小皮只好在我的性感男性名單裡和一堆黑頭髮的很不和諧地夾在一起)。 80版在現實這一點上幾乎是讓人無話可說了。像我這麼熟悉P&P的人有時候聽到人物上一句就知道他/她下一句要說什麼,這也便罷了,更要命的是居然把書中一些評論性的話也放由人物說出來。比如說開篇無比幽默的一句: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就是由Lizzy跟Charlotte的對話帶出來的。雖然Lizzy小姐是牙尖嘴利了點,但還不至於會說這麼犀利的話(Bennet家的二小姐還沒有到能夠如此洞穿事物本質的判斷力,至少在書的一開始還是帶點自賞的小家碧玉心態)。在場景上,應該是忠實於時代環境吧,片中常常出現秉燭夜談的場景,因為年代永遠,錄像帶的質量又不佳,所以看起來暗得發暈,平白添出一股慘淡窮苦的氣氛。人物的衣著也有點怪怪的(大概是我看慣了95版的緣故)。Lizzy是褐發的,也偏瘦,不過年紀看上去要更符合原著。我最不忍的是Darcy先生,高是高,嚴肅也夠嚴肅的了,可是帶著一副壞人的嘴臉,顯得很陰郁(05版的則是憂鬱得過了份,也不知道他們兩個在鬱悶個什麼勁,40版是個完全OOC的,不說也罷),完全讓女生提不起好感來,如果不能讓女性觀眾HC的話,這個Darcy基本上就算失敗了。我一邊在youtube上發片,一群忠愛P&P,任何一個版本都不願意錯過的女人在video下面紛紛留言說:好可怕的Darcy先生啊!!! 所以說這版只有在對白和情節上忠實於原著,卻完全失去了那種輕快伶俐的調子,太過刻板了(05版則是太輕佻,40版根本是喜劇就沒什麼好計較的了)。要是當成溫習書本的材料倒是很不錯的,我畢竟也很久沒有再翻P&P了,聽到正宗的英國腔念出熟悉的對白,還是很親切的感覺。
這是我在跑步的時候拍到的。事發太快,沒來得及調手機上的相機功能,當時的天色又暗,結果就拍成這樣了,勉強能看出是一堆人在走吧。巴黎街頭經常性會有些怪異的事情發生(現在我已經不覺得怪異了) 這是一隊遊行的人群,主題不明,我看到他們手上舉的旗子似乎是黎巴嫩的國旗,但對於這種不熟的國家,我對於自己的圖形記憶能力不是很肯定。 我本來想追在他們屁股後面一探究竟的,但他們走過去沒多久,鐵塔就亮燈了。很奇怪的是,每次看到鐵塔上燈光星星閃爍我就激動,幾年下來竟然還是這樣。身上的汗一乾就開始狂打哆嗦,所以只好放自己的好奇心一碼。
BTW:最後推薦所有愛Snape的大人去看Where your treasure is, "For where your treasure is, there will your heart be also",這句話MS是出自聖經吧,我跟外國人這些宗教典籍不太熟,所以不敢肯定。除了文章本身之外,回復也很值得一觀,一群人除了加油打氣出謀劃策指正紕漏之外,就是摩拳擦掌等著什麼時候解決了Ron/Hermione這一對。當然這篇文是基於SS沒死的前提在寫,剩下有些續“十九年後”(我實在很噁心那個番外篇)的統一做法是把可憐的Ron給整死算數。不過十九年後,Hermione已經36歲,SS業已56歲,我對於中年人的愛情故事倒是沒什麼意見,一樣有《廊橋遺夢》這樣傳世的名作嘛,問題是時間對一個角色會產生多麼大的變數是無法掌握的事。十九年來經歷過生死之別生活歷練而性格依舊一成不變的人物我是無法接受的,但如果他們變了,似乎又為我們所不喜,所以嘛,我還是喜歡大家把那個糟糕的番外篇忘掉,用自己的筆去描繪喜愛的人物的生命軌跡。 講yellow的笑話也是一門藝術閒來無事在youtube上看超級星光大道的第二季(不知道這季還沒有踢館賽,我很期待另外一個蕭魔王的出現)。本來分心在看書兼吃東西,結果在音樂故事指定賽中間陶子突然冒出來一句“你年紀還太小,不知道這首歌其實是寫一個怨婦的心情(黃韻玲這時已經笑得不行了)...它副歌一直在重複啊Don't kown why I didn't come”,我的一口茶水當下喂了鼻子(看不懂這個笑話的孩子們請不要來問我)。 我突然想到吳宗憲在內地的節目被停的一個原因是太會開黃腔,那要是陶晶瑩在內地的節目上這麼來一句,廣電局的人要不要剪呢。搞不好他們根本沒有這樣的幽默感也說不定。 今天又因為我聽得懂粤语而遭人白眼(大致是說難怪你講話那麼港台腔..老娘到底要解釋多少遍啊,我們那裡人講話都這樣,我根本也不怎么会讲粤语好好).這年頭是連聽得懂得粵語也變得有罪了對不對(還好我聽不懂台灣話,否則罪豈不是更大)?那當年我們寢室裡的个个有罪啊?這什么可怕的憤青當道的世界啊!!! 致Snape的信 - 1原貼地址:http://www.fanfiction.net/s/1848728/1/Lettres_Rogue,聲明:因為原文是法文,所以翻譯成中文的美感度折扣是50%,我跟原作者不熟,所以請不要隨意轉載。and我跟法語也不是很熟,所以語法我沒怎麼管。敬語這個是沒辦法,像我這樣的南方人從來不叫別人做“您”,只不過第二章就要tutoiement了,為了以示差別,餓也沒其他辦法。在法語版的HP裡,因為溝通不良的緣故,他們把Snape這個姓按照意譯成了Rogue(聳肩攤手,其實Snape這個鎮子在法語裡還是叫Snape,但會按法國人的發音習慣來念,效果相當可怕)。這一篇似乎有被人翻譯成德語過,學德語的可以去google一下。 第一章:您是妖魔 Snape教授: 對您,我知之甚少。經過文字,轉由思考,通過某種眼光打量。我迷上了您的個性,您的秘密,您的惡行。而您是這麼一個惹人生厭的傢伙,教授。這一點,我們常常選擇性遺忘,總是遺忘。 我迷上了。千真萬確。這無疑會驚到您,您,只認得羞辱和鄙夷的模樣。您,嘗過苦難的滋味並以他人的痛苦為償還。那麼就只得我一個而已...一只迷途的執著的羔羊。您睜開眼看看吧。我們有成百上千,成千上萬躲在這封信的後面。出人意料,對不對?我們會在您仇敵的悲劇面前激動得發抖,為他們的善良修墳建冢。不錯,他們感動過我們,而我們也欣賞他們。但是誰叫您才是我們選中的真主。 如果深思長考,沒有比這更荒謬的事情。Potter,Black或者Lupin這些好先生們也各有其黑暗面。而您的周遭滿是友好而可親的人群。偏偏我們就是選擇了卑劣。難道Tom Riddle沒有過苦難的童年嗎?難道Lucius Malfoy就該為他所受的教育負上全責嗎?難道Peter Pettigrew就沒有激起一點憐憫一絲理解嗎?但那又怎樣。您才是那個我們準備好要全盤寬宥的人。我們的慈悲愛憐只對您一個人例外。 然而。讓我們稍移視角。我要您進入我們的世界待一會兒。在我們的地方,您又會是怎樣的人呢?您於是褪去黑色的風帽而換上墨色的襯衣。拋卻魔杖轉向天空揮舞僵硬的膀臂。奔向十字架的招喚反忘卻烙在您臂上的黑色印記。您濫殺無辜只因他們與您不同。您折磨他們。您謀殺他們。盲目的仇恨。殘忍的暴行。 而有朝一日有人跑來對我們說您會懺悔,說他對您全心全意地相信。您向我們投以同樣驕傲不屑自命非凡的目光。而我們就愛上了您? 回到您的世界裡。我們對您又了解幾多呢?您頎長而纖瘦。您的面色蠟黃,兩簾油膩膩的及肩黑發框起棱角分明的臉孔。您蒼白的嘴唇抿出一絲陰笑,只為了更好地展現那排垢黃而參差的牙齒。在長長的鷹鉤鼻兩邊,是一雙漠然冰冷的黑眼睛。您活在冰冷陰暗的囚室的幽森之中,您的囚房周圍滿是裡面飄浮著死物的瓶子。您的聲音冰冷,嘶沙,催魂。您冷酷,刻薄,惡毒,偏心。您凶殘,駭人,自傲。您讓人恨得牙癢。您讓人嚇得魂飛。這就是我們讀到的。但即便是如此,我們還是用想像力創造出了一個讓我們愛到無助的男人。 您病黃臉頰變成了近乎透明的蒼白。您的頭髮閃爍出絲綢一樣的光澤。您惱人的微笑讓我們歡喜雀躍。您的眼神激越如火炭般炙熱。您的聲音既低沉而深厚。您的殘暴行徑只不過是表像而已。有一顆心在跳動著。微弱地,當然了。但是它跳動著。 可悲啊。如果您能讀到這封信的話您會發笑吧。發笑。我想說的是:您會勾出一抹勝利的陰笑。是的。但更糟的還在後面。如果您揭開我們一廂情願為您披上的勇敢和敏感的面紗,而露出妖魔的原形,我們是會開懷的。即使您向我們展現出您那身黑風帽掩蓋下的真實本性,我們仍然不會停止愛您。這一層,許是連我們自己也不敢相信。 您羸了,教授。您的信徒業已超過了您的主人。 HP7 第三十三章:王子的故事 part3
我們來討論一下版權的問題吧感謝昨天留言的tough同學,我才知道我跟朋友和自己遊戲的心情日記竟然上報了... 上一次看到自己的文章登在報紙上已經是N年前的事了,但此時和彼時不同的是——我一點也不高興。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07-08/05/content_56303438.htm,那一版竟然就叫博客,刊登的全是網上的文章,我登時傻眼。中國的媒體,尤其是平媒,偷論壇上的熱貼,早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一眾網友為了圖個暢所欲言甘心養活一群無腦的記者編輯,想不到山蟻竟然養成了社鼠。 但是space不是公眾論壇啊!是我自己的寢室不是公共茶室啊!我有在門上貼了板子寫說“請大家盡情轉載,自行修改”這樣的話嗎?儘管說我對中國的版權意識已經絕望了,我自己也沒少光顧過盜版商(鬼叫有些電影不進正版碟啊),那你至少吱一聲吧!且不說連“吱”一聲都沒有,還擅自更詞改句,招呼也不打一個,更不用說什麼征得我的同意了。 這好比說有個陌生人不聲不響地走進我的寢室不哼不哈地抱了我的兒子走不言不語地給他整了容然後光明正大地顯給公眾看,末了倒是沒忘了告訴別人說這是XXX的兒子! 中文裡還有“尊重”兩個字嗎?中國人還知道這兩個字怎麼寫嗎?氣死我了.... 我始終認為博客是很私人的東西,有陌生人闖入,彼此看得順眼成為朋友那叫緣份,看不順眼那叫錯過,相忘於江湖。說到底space還是為相知的人開放的東西,才不會收斂不懂害怕。所以我對信息報的免費宣傳完全沒有感激之心。難為我人在國外也拿這些行徑無奈,只好哀叫一聲: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We are ready?北京奧運倒數計時的歌曲,想不到金培達and陳少琪的黃金組合也能寫出這種歌....在國外說一個人judging絕對不是什麼誇獎的話。而幼稚的人無外乎就兩種,一種偏激執拗喜歡把事物人物按自己的喜好歸類,另一種好奇開放能夠接受古怪的主張。像我這種幼稚的人最看不得別人把每樣東西都打上標籤,但是在中國確實有種歌,它既不屬於流行,也不是古典,更不可能叫搖滾民歌或者別的什麼你通常能想起來的音樂類型,它叫做——勵志歌曲。換而言之就是高潮很高潮,歌詞很激昂,歌者很大聲,編曲很相似,政府很喜歡,民眾不會在卡拉OK裡唱的歌曲.... 這次出動了133個人唱這首歌,首先這個數字並不吉利或者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如果出動2008個那我還能理解,其次既然這個數字沒什麼特別的意義,那何必要這麼多人呢?歌詞也沒有133句,如果是要合聲部的話,叫合唱團來就好了啊。最後就是這133個人當中半數我都不認識,像我這麼8G的人都不認識是明星也明得有限星得黯淡了,所以也談不上什麼明星效應。然後我就不理解要這麼多人的用意在哪裡。 結果我們就看到在天安門前,一個圓台,背後映襯著親愛的偉大的怎麼還掛在天安門上的毛主席的照片(我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想他們什麼時候會把這張像取下來,後來我發現他們並沒有這個打算,以後也不會有這樣的打算,我到北京去的時候特意觀察了一下,發現這張像既不美觀,掛在古典城門外面也不和諧,我到現在仍然不理解它一直掛在那邊又有什麼意義)和國旗的旗桿,上面站著133將,穿著一看就知道是統一發放,也沒有量身定作過的白T恤,胡亂地扭動著呈現,除了前面幾個梯隊一人能分到一句歌詞之外,後面 的人就不太整齊地唱著合聲部,極力擰曲身體盡量呈現出群魔亂舞狀。 第一梯隊裡有我不太熟的譚校長,我親愛的周筆筆同學,我喜歡他風格的陳奕迅同學,我喜歡他聲音的李克勤同學,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紅的容祖兒同學,至少有一定的水平保證了。輪到第二梯隊時因為歌太無聊,人太多眼花我已經走神了,依稀記得有我討厭他的長相更厭惡他的口音(我不是港台腔,此同學才是真正的江浙人學台灣人講話的腔調,每次我都想抽出鞋帶勒死他,沒見過這麼不帥卻依然做作的男生,吐)以至於我對他的歌聲完全型麻木的胡彥斌同學,我喜歡她的中音區覺得她適合唱甜情歌結果她卻走上療傷系之路的張靚穎同學,和我喜歡她的高聲區認為她適合去唱搖滾可惜她沒這種氣質的紀敏佳同學,直到某個和本歌極不和諧的像是西藏人民對著雪山喊人時會發出的高聲把我嚇醒,我不認得那個女人,後來人家提醒我說這是她很會唱高音但我卻不愛聽的譚維維同學,所以我想這就跟那湊數的133個人是為了顯示我國人多,音樂人才豐富一樣,這聲高音是看她在特地為她加的,以顯示我國歌手的音域的很寬。 但是,等等,這和體育有關係嗎?這和運動精神有關係嗎?這和中華精神有關係嗎?再等等....中華現在還有什麼精神?——人多的精神,人多就是力量,其實根本不用這麼費心,全世界都知道我們人多。那是這首歌可以鼓舞世人投身體育運動嗎?那在中國的同學有誰像我這樣每天跑步四十分鐘的請舉手....要不然是這首歌可以顯示我國音樂發展的水平?出動那麼多人力物力總有所圖吧....可是圖的是什麼呢? 我不理解....我突然發現作為中國人,祖國真的有太多事情我不能理解..... 流水賬長期不運動的直接後果是肺活量急速縮水,大概需要一個月的調整我的肺才能重新回到3700的指標上。我考慮週末去王子球場折騰自己....如果這兩天還沒有跑廢的話。我確需要回到游泳的大軍當中去了。另外一件需要重拾的技能是畫畫,怎一個慘字了得,唉。 某唐姓女人在知道我下個月就要換電話號碼之後沖我大發脾氣...咳咳....搞得我差點動搖回SFR的懷抱。幸好我不是男生,不然鐵定是那種會對漂亮女生千依百順的大花痴。 其實我年前就想換號碼了,一直留著,大概是潛意識裡覺得這是我和老爸之間唯一的聯繫紐帶,斷了就斷了。現在是真的放棄了。我沒有自己想像得那麼單細胞,竟然拗了近一年才說服自己,說緣盡於此這句話。 今天去電影院的時候手上裝模作樣地拿了一本Les Fleurs du Mal,看得我眼都直了,硬是沒看出Baudel有什麼那麼特出的,我也只有對中國古詩還有輕微的鑒賞力。Maybe我應該去蹭兩節法國文學或者英國文學課,看看這些寫詩的傢伙到底在想什麼。 Gosford Park是一部我看懂了也沒有看懂的電影。我自以為看懂了,直到新近看到導評版的,才發現當年把它當仿偵探女王的小說構架拍的講人物關係的電影,丟下情節不顧完全沉浸在那票頂尖的演員的表演當中,那是對導演大人誤會得太深了。 出眾的導演總是有一兩樣拿手的絕活,有些繪聲繪影,有些看透紅塵,有些美侖美幻,有些離經怪異,還有一些是精雕細琢的,這有時候就要求觀眾不僅有輕快容易娛樂的心情,有專注善於聆聽的耳朵,有閃亮樂於發現美的眼睛,有寬容可以接受的心情,還要有故事,有自省,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廣博的知識。 聽Robert Altman淡淡地以他從家門所看所聞說那些繁瑣的英國舊式貴族的規矩,為什麼已婚的婦女可以在床上吃早餐,未婚的少女就不行,為什麼吃魚要用兩把叉子,貴族是怎麼打鳥的,他們如何進行宴會,僕人是怎麼住的,僕人的等級又是怎麼劃分的,吃飯的時候他們怎麼按照地位高低排座,他們早餐和中餐提供的服務有什麼不一樣,主僕之間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微妙細膩,而這一切又是如何通過台詞和細節在電影中一一體現出來——這就是傳說中有史料意義的電影啊,完美地封存了二戰之前英國貴族的生活模式。 看得我血脈賁張。我對所謂的“大師”向來缺少應有的畏懼之心,也不會挑戰那些涉及西方文化和宗教太深的電影——文化鴻溝不是我們這些理工科的學生有能耐去跨越的東西。我喜歡美的東西,精美的構圖,合適的音樂,精准的台詞,嚴謹的細節,像一只雪白的蠶蛹讓人忍不住想一層層地剝開期待看到內裡的真面目。尤其是最後兩樣,台詞寫得不像人話,或者細節上漏洞百出的電影是我最不能忍的(如果我看不出的漏洞那當然就算了)。 希望能找到Gosford Park的劇本就好了.....Google保佑我吧。 另外推薦Severus Snape/Hermione Granger的shipper去看Where_Your_Treasure_Is http://www.fanfiction.net/s/3699543/1/Where_Your_Treasure_Is,我看到第三章,難得又看到一個注重細節和心理描寫同時又筆觸優美的SS/HG作者。故事是從Hogwarts一戰開始的,以Snape的POV重寫了他去見Voldemort直到被Nagini咬傷(對啊,只是受傷,並沒有死。作者敏銳地捕捉到了JKR在處理Snape之死時留下的漏洞成功地讓他復活了)的過程。然後跳回到Snape和Lily的回憶中。這一段寫得很妙,插入了一些他們相處的細節,並且幾乎把Lily Evans這個人物的個性給扭了過來(警告:James/Lily的shipper不會喜歡的),看得出作者很成熟——感謝喜歡SS/HG配對的fans的平均年齡超過24——我可受不了看Loli文。作者現在最大的難題是那個epilode,不過同人界似乎默認當那個番外篇不存在(當然HP/GW和RW/HG的人還是大愛的)。 週日熱得打蔫。我打電話給小唐的時候是中午十二點半,這女人才剛起床。磨磨蹭蹭到下午兩點半回電給我,約了三點半見面,結果她和阿甘還遲到十分鐘。 我沒有想到Rodin博物館更熱。裡面在放展Rodin生前收集的日本繪畫和雕刻造型作品,其中有一些,當然是從中國流傳過去的。我終於見到了那張常常在情色文學評本上看到的著名的春宮圖的正本,然後仗著周圍MS沒有中國人就開始和阿甘大談中國古代女人裹小腳的情色意義,期間自然免不了羞辱男性,阿甘自然免不了反唇相譏,小唐在一旁豎起兩個大拇指說“你們兩個厲害”。 我們兩個確實沒什麼羞恥心。 剛剛到法國的時候,我還是個雕塑白痴——中國從來就沒有好好給學生上過美術欣賞課,城市裡的雕塑都是些自以為很前衛實際上很無聊的東西。所以第一次到Rodin博物館的感覺是:為什麼這個傢伙有名?接下來有段無聊的時間去蹭四大的conférence,灌了一腦袋的糨糊之後竟然可以慢慢地不懂裝懂起來。 能把屬於Camille的廳一眼就指正出來,對著自己小得意了一把。不過小唐說她不太喜歡Camille的作品,理由是太小而細長,我想她指的是作為女性,而且是終生不得志的女性,其作品沒有Rodin那樣的力量感和安全感。Camille的作品在我看來總是有點可憐的意味在裡面。 小唐一路叫著好熱。阿甘把導遊圖上標注出來的著名作品都拍了一遍,餘下就興致缺缺。我實在忍不住大翻了幾記白眼——我基本上就是一個俗人,喜歡通俗而流行的東西,眼光和品味都很菜市場。想不到身邊竟然有比我更俗的人——下裡巴人硬要裝作喜歡陽春白雪是最俗的事情——自以為提個專業相機就能變成業餘攝影師。不過這次在我發難之前,小唐就先行用羞辱的語氣說阿甘在他們家裡搞創作。我問什麼樣的創作?小唐在笑聲的間隙中擠出幾個字“拍西紅杮”。 阿甘說那些西紅杮很漂亮。我想不管是Rodin的雕塑或者我和小唐大概都沒有那些西紅杮漂亮,所以他拍我們的時候絕對沒有拍西紅杮來得認真。我知道我不是美女,但是連個西紅杮也比不上未免太傷自尊了。幸好我因為自己不上照所以不太fan“某君到某地一遊留此照存證”的行為,要照片純粹是以慰老媽用的,而小唐這個實際的女人其標準就是“人照進去就好”。期間在拍雕塑的時候,我又慫恿小唐和我一起模仿雕像的pose,阿甘露出一副“真是羞於與你們為伍”的樣子。我反正漸漸已經把臉皮這種東西拋卻了。 我小時想要過要做個優秀的小孩,聰明,乖巧,漂亮,能幹,結果發現自己沒有優秀的天份,而在往優秀這條路上掙扎地過程中實在悶得人發慌,恨不得變出個狼牙棒來把自己砸得眼冒金星,然後指著那些飛躥的星星說“看啊,煙火”,這才是人生的樂趣嘛。墮落一定是很快樂的事情。可是我已經太老而且太重經不起摔了,所以只好偶爾自行羞辱一下,從別人半翻的白眼當中尋找殘害生活的樂趣——這大概是我對恐怖片沒有任何生理或者心理反應而且迷戀過山車和高空彈跳的原因——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無聊地活著,能夠嚇自己一嚇是很可樂的事情。 Rodin博物館後面有個很大的花園,小唐執意只肯順著樹蔭溜過去。我們在一扇隔門那裡花費了很多時間讓阿甘補光,奇怪是take我的時候是OK,輪到小唐就變成光線不夠,我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因為我比較白,所以反光”,小唐竟然還問阿甘“真的嗎”。可惜因為太熱了,把我笑的力氣都蒸發光了。 園子裡舒服的躺椅都被情侶佔光了。有幾個小孩子在沙坑裡悠閒地玩沙。法國人躺在地上看書。然後我肯定我人生做的最脫俗也最墮落因此也是最快樂的一個決定就是沒有選美國沒有選英國而跑到法國來慢慢扼死我的青春,看它吐著舌頭倒在血泊裡,用空洞的眼睛回望我,然後再上去補兩腳。 奇文共賞析我很少在Fanfiction上看法文版的HP同人,這就像看中文版HP同人一樣,感覺語言和原著不是一個體系的,會很奇怪。不過離奇的是自從HP7出版之後,FFN上以Snape為中心的法語同人奇跡般地多了起來。而且多數都不是romance。法國人難道是偏愛傳記類的小說麼(當然最受歡迎的還是slash,這是放諸天下皆準的真理啊,天下大同嘛)?今天撞到一篇值得推薦的http://www.fanfiction.net/s/1848728/1/Lettres_Rogue 我很少看到以英文為母語的同人作者這樣寫作。可能是法語的節律感比較好,適合寫這樣書信體的。雖然我只有一支禿筆,只會白描式的寫流水賬,但偶爾也會喜歡讀這樣感情充沛的文章。 另外一篇比較好玩的是從DH出版前開始動筆的傳記類http://www.fanfiction.net/s/3438281/1/Une_Vie_Maudite_I_Une_Enfance_Vol_e,現在開始要合上DH的plot了,Rowling沒有在DH裡暴露過多Snape的童年和他的家庭背景是該作者之福啊。看作者的意思是要寫三卷,我很懷疑他/她能堅持到完結。 因為是法語我就不方便翻譯了——法語很美,尤其遇到懂得調派詞彙,掌握全局的作者——被我糟蹋完之後估計也沒什麼美感可言了,所以不懂法語的同學就..... HP7 第三十三章:王子的故事 part 2
HP7 第三十三章:王子的故事 part1這幾章我不會按照順序翻譯,我會把這章譯完再譯他的死。對我來說這是合理的順序
The last time, with feelings. "When I look at him, I look at James Potter; when he looks at me, Lily looks at me." ——from a SS/LE fanfiction "Look... at ...me" ——frome Harry Potter and Deathly Hallows Chapter32. It's Severus Snape's last words.
對於沒有看過前面幾章的同學來說,這是spoiler Harry仍然跪在Snape的身邊,一動不動,只是低頭凝視著他。直到一把尖利冰冷的聲音逼近他們,Harry才警醒地一躍而起,手裡還緊緊攥著那只細頸瓶。他以為Voldemort又折回來了。 Voldemort的聲音在牆壁和地板之間迴響,Harry意識到他正在和Hogwarts及所有其周圍的地區說話。Hogsmead的居民和仍在城堡中奮鬥的戰士們都能聽得一清二楚,好像他就站在他們身邊,他的氣息就在他們頸後——近得致命。 “你已經戰鬥過了,”那個尖厲冰冷的聲音說,“英勇地戰鬥過了。Voldemort王知道應該怎樣評估勇氣。 “但是你也已經承受了非常慘重的損失。如果繼續抵抗,你們將無一倖免,会一個接一個地死去。我不想看到這種惨事发生。每一滴擁有魔力的血液的洒落都是一份損失,一次浪費。 “Voldemort王是仁慈的。我會立即下令撤走我的軍隊。 “你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安葬死者。醫治傷患。 “下面的話,Harry Potter,是針對你一個人的。之前你寧可讓你的朋友們为你送死,也不願意自己前来直面我。我會在禁林裡再多等你一個小時。假如,在這個一小時過去之後,你還不來見我,還不來自首,那麼戰鼓势必重新打響。而這一次,我會御駕親征,Harry Potter,而且我會找到你,我會處罰那些想要藏匿你的男人,女人甚至小孩,一個不留。就一個小時。” Ron和Hermione兩個人看著Harry,都把頭搖得跟波浪鼓一样。 “別聽他的,”Ron說道。 “不會有事的,”Hermione慌乱地說,“我們....我們回到城堡去吧。如果他已經去禁林了,那我們得想個新的計劃 – “ 朝Snape的屍體瞥了最後一眼之後,她急匆匆回到地道的入口。Ron緊隨其後。Harry收起隱身斗篷,低頭望向Snape。除了震驚,震驚於Snape死的方式,還有他犧牲的原因之外,他不知道心裡是個什麼滋味… 他們從地道裡爬了回去。沒有人說話,Harry在想Ron和Hermione是不是和他一樣,還能聽到Voldemort的聲音在他們頭頂上翁翁作響。 你寧可讓你的朋友們為你送死,你也不願意直面我。我會在禁林裡再多等你一個小時。 城堡门前的草地上散落了一些被遗弃的小捆东西。离天亮只剩大概一个小时,但天色还是一片漆黑。三人组快速转向石阶。一只被遗弃的有小船那么大小的狗孤零地躺在他们前面。Grawp和攻击他的人都已不见了踪影。 城堡里寂静得不自然。没有闪光,没有撞击声,也没有尖叫声或者大叫声。被遗弃的门廊的石板上溅满了鲜血。翡绿色散满一地,地上还有大理石碎片和碎裂的木头。扶手被打缺了一部分。 “大家都到哪儿去了?”Hermione低声道。 Ron领头走向大厅。Harry在门口停住了。 学院桌已经不见了,房间里堆满了人。幸存人成群结队站在一起,把手圈在彼此的脖子上。伤者在Madam Pomfrey一群助手升起的平台上接受治疗。Firenze也在伤者中间;他的腰侧还在滴血,他躺在那儿颤抖,无法站起来。 死者躺在大厅中间。Harry看不到Fred的尸体,因为他的家人环绕在他周围。George跪在他的头旁边;Weasley太太伏在Fred的胸膛上,她的身体颤抖不止。Weasley先生抚摸着她的头发,他的脸颊上泪水如瀑。 Ron和Hermione一句话都没有和Harry说就走开了。Harry看到Hermione走近脸上红肿一片满是泪痕的Ginny拥抱她。Ron加入到Bill, Fleur和Percy的队列,后者甩手搭着Ron的肩膀。当Ginny和Hermione向着家庭的其他成员接近时,Harry看到了躺在Fred旁边的尸体。Remus和Tonks,苍白,平静,面容宁和,像是在漆黑的施取魔法的天穹下睡着了。 让Harry从门口退缩回去的时候,大厅似乎飞走了,变小了,收缩了。他喘不上气来。他无法承受再到看任何一具尸体,看到还有谁为他而死。他无法加入Weasleys一家,他承受不了,不能看他们的眼睛,那时他会觉得如果他肯第一时间去自首的话,Fred也许就不会死 … 他转身跑上大理石台阶。Lupin, Tonks… 他迫切地渴望麻木… 他希望能狠狠揪出自己的心,他的内脏,每样在他身体里嘶声尖叫的东西… 城堡已经完全空了;甚至就连鬼魂们似乎也加入了大厅里哀悼的人群。Harry一刻不停地跑着,紧紧攥着装有Snape的最后的思绪的细颈瓶。即使到了守卫校长办公室的石兽跟前,他也没有放慢脚步。 “口令?” “Dumbledore!”Harry想也不想就脫口而出,因為這是他急切想見的人。而讓他驚喜的是石曾竟然滑開了,露出它背後盤旋而上的樓梯。 但是當Harry沖進圓形的辦公室時,他發現到它跟以往有點不一樣。掛在四周牆上的畫像裡全都空蕩蕩的。沒有任何一個校長留下來見他;所有人好像都悄悄搬走了, 飛奔去那些排布於城堡內的畫裡,在期間穿行以便看清楚城堡裡正在發生什麼事。 Dumbledore的畫像正掛在校長坐的椅子後面,絕望地朝被遺棄的畫框絕望地掃了一望之後,Harry轉過身去。那塊被用作冥想盆的石頭還躺在老地方櫥櫃裡。Harry把那個周边飾有一圈古代北歐文字的大盆子抬到桌子上,然後把 Snape的記憶倒了進去。能夠偷跑到另外一個人的頭腦中應當是一次愉快的解脫… 沒有任何想法,即便是Snape留給他的,會糟得過他自己腦中的千头万绪。記憶打著旋,奇妙的銀白色的旋渦。 盲从于不計後果的衝動,似乎感到這些回憶能撫平他自己的悲傷,毫不猶豫地,Harry一頭扎了進去。
Slytherin的安魂曲,同時謝謝JKRIn this farewell, There is no blood, There is no alibi,
Linkin Park's "What I've Done" for all the slytherins. They were bone with prejudice and marked by the sorting hat. Still they took their own ways. Some of them survived to go through the hardest times onto a long road rimed by suspicions and enmities; while the others was stopped midway through the journey, leaving us nothing but memories. The man I'm kissing goodbye meant a lot to me. During the last eight years, he has slowly etched my soul and became a part of who I am. He is not nice, they said, he's bitter and spiteful. But they had to admit that he's brave, immensely. So the sorting hat was always right as it once claimed and they didn't sort early. Severus Snape is a real slytherin. They Rest in peace, Severus.
我從來沒有羅莉過。所以很多年前,當她問她的讀者說“我實在不明白,你們喜歡他哪一點”的時候,我已經會在電腦前皺起眉頭發愣,想著原來愛情需要理由。需要麼?不需要麼?需要麼?兩年之後又兩年,兩年之後又兩年,我一直在找一個喜歡他的理由卻徒勞無功。就這樣,我莫名其妙地喜歡了一個人八年。在這八年中,我遇到了很多和我一樣在迷惑的同時始終執著的人,分析著自己,分析著他。 他在JKR的世界裡只是一個黑色的角落,一抹灰色的投影,一條故事的線索,一份生活的不平,是她最討厭的老師的化身,是她用筆端來報復的典型,是她最不想與之交談的角色。在她的眼裡,他會被愛,是一個天大的謎,horrible idea,可怕的主意。 而在我們的世界裡,他是宇宙的中心,是世界上最可愛的男人,不愛簡直沒有天理。所以我們自信了解他,比作者深入比她仔細。他思考的時候會揉鼻梁,他得意的時候會抿嘴角,他走路的時候帶著風,他覺得受到威脅時會交疊雙臂。我們猜他喜歡看書,猜他喜歡喝不加糖的茶和咖啡,猜他不喜歡寵物不愛交際,猜他不會跳華爾茲但擅長探戈,猜他精通Muggle的經典文學,猜他在臨睡前會喝一杯威士忌,猜他夜裡會睡不安寧,猜他臥室的顏色,猜他喜歡的音樂.....一如戀愛的心情。 當然,我們有錯的時候,我們沒有料到他會有失去理智的時候,因為他是這麼克己的學院院長,我們沒有料到他年輕時竟然也會無法還擊,因為他是這麼出色的決鬥專家,我們沒有料到他竟然是混血,因為他是這麼優秀的slytherin,我們沒有料到他出身在窮困的家庭,因為他是這麼優雅的魔藥老師。但這些都只是驚喜,我們拍著手靠近他更靠近一些,看到一個越來越血肉豐滿的人,在冰冷的外表下掩藏著幾乎是毀滅性的情緒,在塵封的記憶裡掩埋著脆弱無力的過去,在高昂的頭顱下流動著與眾不同的血液。他仍然是我們認得,記得,觸摸得到的那個人。 直到他的創造者讓他毫無意義地死去。 至少是我,終於大錯特錯了一次。 我希望他裹著灰色的斗篷,消失在故事的結局,讓世人去爭他的對錯好壞。因為他是我的英雄。我世界裡的英雄不需要拯救人類,也不用對抗邪惡,我心目中的英雄有他/她自己的原則和生存法則,並且堅定不移地執行下去。直面自己的選擇,承擔所有的後果,不推諉也不抱怨,不退縮也不妥協,不理世人的眼光和世俗的指責,用自己的價值觀對抗社會法則——他們也許是好人,也許不是,但誰又規定了英雄必須是好人呢? 但是這是一部兒童小說,生活的嚴苛,命運的殘酷,是小孩子不需要也不應該知道的事。 我以為在這本寫給孩子們看的書裡,既然善良的從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站在邪惡的對立面,而邪惡的早在這本書開始之前就已經決定了他的邪惡,那麼為了告訴給孩子們知道原來善惡只有一念之差而且是由自己而不是分帽決定的。不管我們這些大人看到了什麼,至少讓孩子們相信每個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自己的道路取決於自己的選擇,至少讓他們相信這個世界。那麼應該有人會從善良變得邪惡,同時也有人從邪惡轉向善良。而這些人,前者如Peter Pettigrew,後者如Severus Snape,都不可能是純惡或者純善的,因為過去始終會在他們的人生中留下烙印,需要終生與之奮鬥,在勝利時靈魂就能得到救贖。這樣就足夠了。 我猜了這個結局,卻沒有猜到其過程。 我猜到了這一切會起源與愛,卻沒有猜到我的英雄會變成情聖。 我的理論是: 愛情是一種美好的感情,所以用它來衡量是否善良正義雖然有點簡單,但也未嘗不可,一個還懂得愛,渴望愛的人心裡總是還有柔軟。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用美好取代言情小說裡才會出現的痴情。 我一直以為是Lily的正直和勇敢,為了保護一個slytherin而和自己學院的同學對抗,是她的冷靜和明智,冷眼看出學校的明星學生的膚淺和幼稚,是這些在學校裡的偶然邂逅,讓他看到了美好,感到了溫暖,想到了渴望,可以說它是愛,也可以說不是。當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美好被毀滅的時候,他在絕望中才發現到自己年輕時的選擇多麼幼稚,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才開始為了自己的願望而戰。 這也是很多Snape fans的理論-—Severus和Lily是朋友,也許;Severus暗戀Lily,可能吧;Lily教會Severus什麼是愛,以及如何去愛,certainly;Severus為了Lily,為了另一個人,而做這一切? NO!NO!NO! 但是NO!NO!NO!就像她不懂我們為什麼愛他一樣,JKR也不了解這樣概念化的愛情,她一定要把她具化到一個人身上,通俗化到言情小說的程度。如果說Harry Potter是代表了母愛的力量,那麼Severus Snape就代表了情愛的力量,如果Harry Potter因為她母親的犧牲而背上了十字架,那麼Severus Snape也要為同一個女人的犧牲付出所有——青春,愛情,溫暖,希望——所有的一切,而最終他仍然沒有得到愛。他不曾愛上另一個人,也沒有被愛過。他的愛停在了十七年前,消失在了十七年前,他只是為了一個愛的影子,消耗了一生,而那個影子早已將他拋棄。 所以這是我們所愛的那個男人的人生了。JKR把他也釘在了“愛”的十字架上。 但是,即使在這部全體OOC的小說裡,我還是很高興看到他憑借著如以往一樣強硬的個性掙脫了一點,雖然只有一點點——JKR甚至借由Dumbledore的口否認了他自我認同和歸屬的Slytherin學院——但是在整個學年裡他還是保護了一群恨他恨得咬牙切齒成天跟他做對的學生,在明知道Harry Potter必須死的前提下他還是繼續自己的道路,完成了自己的計劃,在大戰前夕還是不動聲色的以和McGoganall——他曾經的老師——決鬥後從幾位學院院長的眼皮底下全身而退完成雙面間諜的最後之路。如果他死的時候Harry沒有碰巧在旁邊,那麼甚至在死後,他仍然要活在猜忌,誹謗和謾罵中不得安息,而他仍然沒有把這些放在心上。他畢竟還是那個自我任性執著的Severus Snape,一個真正的slytherin。 分類帽沒有錯,錯的是JKR,整整六部書,我們比你更了解他,因為——我們擁有你沒有的力量——我們愛他。所以,感謝你把他還給我們,沒有校長畫像,沒有幽靈,但是有青澀的童年和美好的回憶。感謝你為同人小說提供的素材。感謝你把他到帶到這個世界上。 BTW:PodcastAwards上有投票活動,喜歡聽postcast的同學可以跑去為自己鐘愛的節目投一票。 WIKTT上最近很不敬業地在討論SS/LE這個問題,有人提到說Severus叫Lily做mudblood,其性質就好比說Lily是猶大人,而Severus即將加入納粹是一樣的。可是我不理解Severus為什麼要加入食死徒——他自己也是混血——可惜JKR對他的過去交待得太不清楚了。如果他的Muggle爸爸有虐待過他的話,可能還比較容易解釋。而JKR給出的答案是,他就像Peter一樣,只是想成為一個強大的成員裡的一份子。嗯哼,看起來從小到大,Severus的個性經歷了非常大的變化,他小時確實是有點懦弱和無助的,長大後周身都散發出威嚴感,他小時候還想通過加入幫派來獲得些什麼(同人作者肯定會說是知識,關於黑魔法的知識,但JKR居然說是權力,我昏倒),長大後根本臉上就掛著“生人勿近,熟人也勿近”的牌子。他小時候Lily還可以叫他Sev(這是整本書裡僅次於“we Sort early”讓我鬱悶的一點),他長大後除了會叫幾個食死徒的名字之外,稱呼學校的同事都只是叫姓而已。 啊.....JKR寫出個噁心的番外篇就是怕人寫後續,可是我倒對前傳更感興趣。像The Sybil's Oracle似的把他的前半生,包括他和Lucius一家的關係(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他入學的時候Lucius是級長),以及他的家庭背景,他父母的狀況(依DH來看應該是都已經死了),他成為DE的情形,和之後做雙面間諜這中間性格及心態上的變化。Oh.....雖然我為JKR感到遺憾,她創造了一個這麼優秀的角色(我不是說人品優秀,僅以角色的可塑性而言)卻就這麼放棄了,不過從另外一方面來說,我更希望看到優秀的同人作者來駕馭他。有時候在同人作者的筆下,他反而表現得更加IC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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